贼见我与虏尚通,则必不敢复与虏合。贼为虏强,尽力备虏,而我亦得专意
防虏。虏防既固,然后乘贼隙徐图之,此所为以款虏为虚声,以御贼为实着
也。&rdo;1
可是,作为督师大学士的史可法却另唱一个调子,他在疏中写道:&ldo;屡
得北来塘报,皆言虏必南窥,水则广调丽舡,陆则分布精锐,尽河以北,悉
染腥膻。而我河上之防,百未料理,人心不一,威令不行。复仇之师,不闻
及于关、陕;讨贼之约,不闻达于虏庭。一似君父之仇,置诸膜外。近见虏
示,公然以逆之一字加南,辱我使臣,蹂我近境,是和议固断断难成也。一
旦寇为虏并,必以全力南侵;即使寇势尚张,足以相距,虏必转与寇合,先
犯东南。宗社安危,决于此日。&rdo;这段文字似乎说明史可法看到了清兵南下
是主要的危险,然而语言的混乱透示出思想的混乱。既然明知清廷拒绝接收
弘光&ldo;国书&rdo;,使臣被辱,&ldo;和议固断断难成&rdo;,又说什么&ldo;讨贼之约,不
闻达于虏庭&rdo;。更荒谬的是,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把自己梦寐以求的
&ldo;联虏平寇&rdo;推而广之,断定如果大顺军兵力尚强必然会同清军结为联盟,
&ldo;先犯东南&rdo;。接着提出建议:&ldo;今宜速发讨贼之诏,严责臣等与四镇,使
悉简精锐,直指秦关。&rdo;2显然,直到北使破产以后,史可法仍然不改初衷,
以大顺农民军为主要敌人。
1李清《南渡录》卷四。
2《南渡录》卷三。
第四节弘光朝廷的军政和财政
在南京建立的弘光朝廷就人力、物力而言,对清方、大顺政权占有非常
明显的优势。它控制着半壁江山,淮河以南是当时中国人口最密集、经济最
发达的地方,而且受战乱破坏最小。然而,弘光统治集团的腐朽比起崇祯朝
还有过之而无不及,内部又陷于严重的倾轧纷争之中。特别是作为政权主要
支柱的军队已经蜕化成了将领维护和扩张私利的工具。他们敌视人民,又都
是农民军或清军的手下败将,怯于公战,勇于私斗;遇敌望风而逃,视民如
俎上之肉。弘光时期江南文人冯梦龙有这样一段话:
而余更有虑者,在军政之未立。夫军政之未立,非无兵也,有兵而若无兵,
且其害更胜于无兵,是以虑也。古者用兵宁使饷浮于兵,不使兵浮于饷。今未具饷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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